培育

培育三大要素
受培育者應自由且主動的答覆天主的召喚,並與天主合作,除此也接受導師或相關人士的輔導。雖在不同階段各有培育的方針。但均應包含以下重點:
(1)獻身的信德 (2)成熟的人格發展 (3)使徒服務的能力

培育各階段
望會/保守相簿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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望會/保守
如有女青年渴望加入本會,在此時可以仔細分辨自己聖召的真實性,並進一步認識修會生活和使徒工作,修會亦可觀察是否具有成熟的人格,足以適應修會生活及承擔責任。

初學/暫願相簿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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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學/暫願
初學為準備度修會生活的重要時期,初學第一年應在初學導師的引導下,在初學院內接受神修及修會生活的培育,第二年可在初學院外,和從事使徒工作的修女共同生活,以體驗及答覆修女的生活方式及精神。
暫願意指由初發聖願到終身願的期間,由暫願導師負責培育,包含完整的教義與信仰培育、神修和團體生活的加強。

終身願相簿集

終身願相簿集

終身願
暫願期滿前一年為靈修年,修女應回總會院予以整合並加強神修生活。因著宣發終身願,修女圓滿的加入本會團體,絕對性地將自身獻於天主並為姊妹們服務,且分享會士應有的權利和責任。

持續進修
因著時代和環境的改變,為了有效的答覆獻身生活的要求,修女終身願後,仍需持續不斷革新自己的神修生活,充實專業及使徒工作的能力。

如何加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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